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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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根本依据,结合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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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境外中国投资企业需按准则编报国内财务报告。
二、准则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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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划分
包含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如存货、收入等38项准则),具体准则需遵循基本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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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
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三、关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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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前提
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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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遵循
制定企业会计制度时必须遵循基本准则。
四、实施时间与修订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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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布
1993年财政部令第5号发布原准则,2006年修订为现行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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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2014年7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对基本准则进行修订。
五、配套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38项),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