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是规范建筑行业特定业务会计处理的核心准则,其核心在于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与成本,并区分固定造价与成本加成两类合同。关键亮点包括:完工百分比法的系统性应用、合同分立与合并的灵活性、以及风险与变更的专项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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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与定义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总价固定,利润波动)和成本加成合同(成本基础+固定利润)。前者适用于投标竞价工程,后者常见于成本透明度要求高的项目。合同标的需满足资产在设计、功能或用途上的关联性,如桥梁、船舶等大型资产。 -
收入与成本的确认逻辑
- 收入确认:合同初始收入及变更、索赔、奖励等附加收入需满足“客户认可+金额可计量”条件。例如,设计变更需客户书面同意且新增费用明确。
- 成本归集:直接费用(材料、人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项目管理费)按合理比例分摊。需注意,签约前的投标费用不得资本化,应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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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百分比法的核心应用
资产负债表日,若合同结果可靠估计(如进度可测量、成本可追溯),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例如,已完成工程量的60%,则确认60%的预计总收入与成本。若不可靠估计,则按“成本可收回性”原则保守处理。 -
风险与变更管理
合同执行中的风险(如原材料涨价)需计提预计损失;变更需区分客户发起(调整合同收入)与不可抗力(按准则或法律处理)。例如,客户要求追加楼层,需重新协商价款并修订收入确认计划。 -
分立与合并的实务判断
一组合同若属“一揽子交易”(如整体开发区项目),需合并处理;单项合同中若资产独立(如双塔楼各有独立设计),则需分立核算。此举防止企业人为调节利润。
总结:会计准则15号通过精细化计量与披露要求,提升建筑行业财务透明度。企业需结合工程实质选择会计政策,并动态监控合同履约进度与风险,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