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是记账的原始依据,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的单据(如发票、收据),直接记录业务细节;记账凭证由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编制,通过会计语言归类整理,二者共同构成会计核算的基础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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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核心作用:作为经济业务的“第一手证据”,明确记录交易内容、金额、参与方等信息,例如销售发票、银行回单。其真实性直接决定后续账务准确性,需严格审核签名、日期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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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的转化功能:将原始凭证的零散信息转化为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例如根据餐饮发票编制“管理费用-招待费”凭证。这一步骤系统化经济业务,为登记账簿提供标准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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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与审核流程: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不得涂改,金额错误需重开;记账凭证需经多环节审核(如科目匹配性、附件完整性),确保账务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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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澄清:并非所有入账依据都需发票,工资表、折旧表等内部凭证同样有效;而支票等流通单据不属于会计凭证范畴。
提示:企业应规范凭证管理,从源头把控财务数据质量,避免因凭证缺失或错误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