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填制依据和原则如下:
一、填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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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实际发生
原始凭证必须基于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如销售商品、采购材料等交易活动,确保记录与实际操作一致。
二、填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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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原则
信息需真实反映业务情况,避免虚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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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原则
必须包含凭证日期、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等核心要素,确保内容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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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原则
按统一格式(如发票、收据)或单位内部标准填写,确保凭证一致性和可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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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原则
及时填制凭证,防止事后篡改或遗忘,确保会计信息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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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原则
妥善保管凭证,防止损毁或丢失,保障数据安全。
三、填制主体
由业务经办单位或个人(如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填制,外部凭证需加盖公章确认。
四、特殊类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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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凭证 :如领料单、报销单,由单位内部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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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凭证 :如发票、银行单据,由外部单位提供。
五、审核流程
填制完成后需经财务审核,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