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需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要素:
一、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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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名称
明确标注凭证的用途,如发票、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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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日期
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日期,未及时填制的按补充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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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票据开具方或购买方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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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内容
详细描述业务性质,如采购、销售、费用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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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价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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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需与业务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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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需符合市场标准且与金额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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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需包含大写和小写,且两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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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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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单位需盖章或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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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确保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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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需经单位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批准,重要文件应附批准文件原件。
三、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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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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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数字前需标注币种符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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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栏需顶格填写,复写凭证需保持行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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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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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必填项目必须填写完整,避免涂改或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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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需清晰可辨,包括单位公章、个人签名及经办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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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 约束性原始凭证(如差旅费报销)需在业务发生一年内有效。
四、错误处理
若原始凭证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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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错误 :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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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错误 :需由出具单位盖章更正或重开。
通过规范填制,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