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主要由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填制,包括外部单位人员(如供应商开具发票)和本单位内部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填制入库单),部分特殊凭证需由会计人员参与。 其核心要求是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需加盖公章或经手人签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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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为主体:90%以上的原始凭证由直接处理业务的经办人填制,例如采购员取得供应商发票、销售部门开具发货单。这类凭证需注明经济业务细节(日期、金额、参与方等),并遵循“谁经手谁负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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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补充角色:涉及财务核算的特殊凭证(如折旧计算表、工资分配表)需会计人员填制,以确保数据符合会计准则。但需注意,会计人员不替代业务端原始凭证的填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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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来源差异:外来凭证(如银行回单、增值税发票)由外部单位填制并盖章;自制凭证(如领料单、差旅报销单)需本单位经手人签字并附审批流程。两者均需通过“真实性核验”,如发票需查验税务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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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等特殊场景:土地承包合同、集体分红表等需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由村委会指定人员填制,体现“三资”管理的透明性。
提示:原始凭证的填制人直接影响法律效力,建议企业通过《票据管理规范》明确分工,并定期培训业务人员书写规范(如大小写金额一致、禁止涂改)。电子凭证推广下,需同步关注经手人数字签名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