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监事会是否可以直接召开股东会需分情况讨论:
一、监事会的直接召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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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或无监事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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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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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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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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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和主持权
若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监事会可依法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但需注意,此权利为“提议”和“主持”权,而非“直接召开”权,需经其他股东或董事同意。
二、不设监事公司的特殊规定
不设监事公司的监事可直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无需其他股东或董事同意。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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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无权直接召开定期股东会,仅能提议或主持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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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监事会已履行召集职责,其他股东或董事可提出异议。
监事会需通过提议或特定条件下行使召集权,不能直接召开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