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凭证、专用凭证
原始凭证按格式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通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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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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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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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具通用性,可记录多种经济业务(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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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同一地区、行业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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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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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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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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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定业务设计,如差旅费报销单、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计算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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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不统一,内容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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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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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维度
原始凭证还可按来源(自制/外来)、填制手续及内容(一次/累计/汇总)进行分类,但题目明确要求按格式分类,因此此处仅讨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