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组合**中的商业**部分目前不能转为公积金**,根据现行政策,“商转公”仅支持纯商业**,且需满足公积金缴存、房产证满年限等条件。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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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明确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规定,“商转公”业务仅适用于纯商业**,组合**中的商贷部分不可单独转换。若需办理,需先结清组合贷中的商贷余额,再申请纯公积金**,差额部分需自行筹措资金。 -
基本申请条件
符合“商转公”的申请人需满足: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原商贷正常还款满1年且无逾期、房产证满2-5年(视办理时间逐步放宽)、房屋无其他抵押或查封。商贷银行需同意提前结清**。 -
两种办理方式
- 先还后贷: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后,再申请公积金**,流程简单但资金压力大。
- 以贷还贷:通过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直接冲抵商贷余额,无需自筹全款,但需银行支持(如建行、中行等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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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额度不超过原房产价值的60%,且需扣除部分还款额。
- 房龄加**期限不得超过50年,房龄超30年不予受理。
如需办理,建议提前咨询公积金中心或原**银行,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清单(如身份证、房产证、还款记录等),避免因条件不符延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