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5年商转公政策最新调整如下:
一、业务受理时间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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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 :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 4年 的**置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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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 :新增受理满 3年 的**置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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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日 :新增受理满 2年 的**置换业务。
二、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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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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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原商贷借款人且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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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尚未结清且银行同意提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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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三、办理方式
提供 “先还后贷” 和 “以贷还贷” 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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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还后贷 :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申请置换,流程简单且无银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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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还贷 :无需自筹资金,直接用公积金**偿还原商贷,降低置换成本。
四、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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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互助 :父母、子女可自愿申请提取购房款,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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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 :年度额度提高至18000元(备案合同)或21000元(多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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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还贷 :省直职工在石家庄市外购房还贷可提取公积金,取消户籍限制。
五、政策调整方向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 逐步放宽商转公条件 ,例如未来可能取消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限制,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建议关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公众号获取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