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商贷转组合**的核心流程是:先向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提交申请,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由公积金和商贷部分同步放款至个人账户,实现利率优化。 关键亮点包括:需满足唯一住房、征信良好、房产已取证等条件;可贷额度不超过原商贷余额;组合贷含公积金低利率优势;2023年起新增“以贷冲贷”模式,无需垫资结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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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原商贷为苏州本市银行发放且未结清;房产为家庭唯一住房并已取得产权证;夫妻双方无公积金**记录;近两年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若选择“以贷冲贷”模式,原商贷银行需为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 -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原商贷合同、征信报告(1个月内有效)、商贷剩余本金证明(银行开具)。若涉及“以贷冲贷”,需额外提供还款计划表及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材料。 -
办理流程
- 传统模式:向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办理抵押注销→签订组合贷合同并落实新抵押→公积金与商贷同步放款。
- 以贷冲贷模式: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顺位抵押→差额部分补足后直接转贷,省去垫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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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与额度
公积金部分利率按现行政策(如3.1%),商贷部分参考存量利率(最低3.75%)。总额度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且公积金部分受个人缴存基数影响。
提示:办理前需确认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是否低于80%,并提前解除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建议优先选择“以贷冲贷”合作银行以简化流程,具体细则可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