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结合房屋类型、补偿方式等因素确定。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补偿标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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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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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或参考周边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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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通常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国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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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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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费:根据房屋面积、搬迁距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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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费:保障过渡期居住,按人口每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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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仅限非住宅房屋)
- 根据经营状况、纳税记录等给予补偿。
二、补偿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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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一次性支付房屋价值、搬迁费等,适用于多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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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以新房置换旧房,需结清差价,非公益房屋附属物不纳入调换。
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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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房屋 :代代相传的祖宅、未及时办证但材料齐全的房屋、农民自建房、集体土地房屋等可获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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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拆迁 :补偿标准与首次基本一致,仅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四、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含房屋价值、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及奖励性补偿,具体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