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类科目
合同结算及相关明细科目是会计核算中用于管理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业务的工具,主要适用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企业。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合同结算科目性质
合同结算属于 共同类科目 ,其特点是根据科目余额方向反映不同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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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余额 :表示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但尚未与客户结算的金额,应列示为 合同资产 或 其他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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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余额 :表示企业已向客户收取款项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应列示为 合同负债 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二、明细科目设置
合同结算科目下通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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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用于核算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贷方发生额对应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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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用于核算定期与客户结算的金额(如预付款、尾款等),借方发生额对应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方发生额对应应付账款等负债类科目。
三、会计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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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合同款项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反映企业收到客户支付的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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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quad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借:主营业务成本 \quad 贷: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四、资产负债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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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余额 :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为"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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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余额 :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为"合同负债"。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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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科目需结合履约进度与结算时点双重判断,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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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需对"合同结算"科目进行分析,确保收入与负债的匹配性。
通过以上设置与处理,企业可清晰掌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资金流与履约状态,为财务报告与决策提供准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