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不受理的情况下,**人仍可依法申请复核,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根据**条例规定,若复查机关不予受理,**人有权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但必须确保申请材料完整、事实理由充分,且未超出法定时限。以下分点详述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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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申请的前提条件:复查机关明确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后,**人需在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交复核申请。申请需包含书面材料(如申请书、原处理意见、身份证明等),并针对不予受理的理由提出反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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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的受理范围:复核机关仅受理符合法定程序的申请,例如原处理意见存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情形。若**事项已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或超出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复核机关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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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的流程与时限:复核机关需在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必要时可举行听证。若复核维持原意见,**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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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处理:若复查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人可请求上级机关审核并责令其受理。但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全的,复核机关有权拒绝。
总结:**人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复核申请的合规性与时效性。若复核仍未被受理,需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行政救济方式解决争议,避免无效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