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离岸上城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分为房屋补偿、搬迁安置及奖励性补偿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房屋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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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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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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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平方米以下:3元/平方米,总金额≤300元(分两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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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元/平方米(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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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统建安置的,按上述标准分两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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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类
- 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
二、搬迁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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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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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补助350元,需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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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费用包含家电等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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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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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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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城规划区:8元/平方米/月(月补助≥150元按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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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镇:4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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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励性补偿标准
- 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完成搬迁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5000元/户。
四、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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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物补偿 :如家电(单口灶180元/口)、围墙(土篱笆10元/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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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补偿 :根据房屋用途和产值计算,非住宅类参考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
说明 :以上标准综合了房屋价值、搬迁成本及政策激励,具体以当地政府最新通告为准。建议直接咨询拆迁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