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需遵循《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土地补偿费归属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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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或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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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通常按户籍人口数或被征地面积分配。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
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如承包农户),用于补偿被毁损的房屋、设施等。
三、安置补助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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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统一安置或用于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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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
四、特殊群体保障
出嫁女、因继承或特殊原因保留成员资格者,应依法享有分配权。
总结 :补偿款分配以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兼顾公平与效率,需依法依规通过民主程序确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