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 不必须公证 ,但公证可增强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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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公证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土地转让合同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公证,法律未规定为生效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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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辅助作用
公证虽非必需,但能提升合同证据效力,减少纠纷争议。例如,在司法程序中,公证过的协议更易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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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生效条件
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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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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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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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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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的特殊性
若涉及宅基地转让,需额外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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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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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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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双方对合同效力存疑或需保障权益,可自愿选择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