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最大面积标准因地区土地类型和人口数量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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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土地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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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不超过125平方米(含附属用房、庭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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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土地 (如荒地、荒坡):不超过140-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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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空闲地及原有宅基地 :不超过2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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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人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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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及以下 :不超过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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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不超过1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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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人 :每增加1人增加20平方米,但总面积不超过按地类核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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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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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上地区 :单处宅基地最大467平方米(约70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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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地区 :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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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 :使用荒地、荒坡可放宽至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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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政府标准,超出将面临罚款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