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需办理以下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一、核心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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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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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若涉及共有房屋,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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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户口已迁出或符合分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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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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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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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宅基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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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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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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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审查
- 到产权登记部门核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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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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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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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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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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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需无自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当地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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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禁止向非农业户籍城镇居民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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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不可单独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