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协议通常由土地所有者(或法定代表机构)与临时用地使用者签订,具体签约方根据土地权属分为两类:国有土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签约,集体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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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的签约主体
若临时用地属于国有土地,需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政府代表,与使用者签订协议。合同中需明确用途、期限、补偿标准及恢复要求,确保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规。 -
集体土地的签约主体
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所有权代表,与使用者协商签订协议。补偿费用需经集体内部程序确定,并保障农民权益。 -
协议核心条款
无论土地权属,协议必须包含使用范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补偿支付方式、土地恢复责任等。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且需报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用地协议的关键在于权责清晰和合法合规,签约前务必确认土地权属及代表机构的合法性,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