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长期借款会计分录

取得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需区分本金和利息:借方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到账金额),贷方记"长期借款"科目(借款本金),差额通过"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核算。‌ 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需重点关注三个要点:借款初始计量、利息费用确认以及到期偿还的完整分录。

  1. 初始借款分录
    企业收到银行长期借款时,按实际到账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合同本金贷记"长期借款",二者差额计入"长期借款——利息调整"。例如借款100万元(年利率6%,分5年还本付息),实际到账95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950,000
    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5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

  2. 利息费用处理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确认利息费用,每期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时),贷记"应付利息"(按合同利率计算),差额调整"利息调整"科目余额。接上例,首期确认利息费用(实际利率7.92%):
    借:财务费用 75,240(950,000×7.92%)
    贷:应付利息 60,000(1,000,000×6%)
    贷: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15,240

  3. 到期偿还分录
    借款到期时需全额冲销"长期借款"科目余额,同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假设第五年末偿还本金:
    借:长期借款 1,000,000
    借:应付利息 60,000
    贷:银行存款 1,060,000

企业需注意:若存在借款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应直接抵减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分期还本付息的借款,需按偿还进度调整"长期借款"科目余额。正确处理长期借款分录能准确反映企业负债结构和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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