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按照土地原用途综合定价,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并需依法履行公告、听证、登记等程序确保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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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由地方政府根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包括土地补偿费(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安置补助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林木等按评估价)和青苗补偿(针对当期农作物)。特殊情况下还涉及社会保障费用。 -
关键流程
- 发布公告:政府提前30日公示征地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
- 调查登记:对土地权属、地上物进行核查确认;
- 听证协商:村民对方案有异议可申请听证;
- 审批实施:方案经批准后落实补偿并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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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
若对评估结果不满,可申请重新评估或依法申诉。补偿款需直接支付给权利人,确保流程公开。
铁路征地补偿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兼顾公平与效率,建议被拆迁方及时参与流程并保留相关凭证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