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或破产清算机构
个人债务清理的申请途径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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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条件
基层人民法院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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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该法院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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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院已有针对该债务人的强制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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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债务人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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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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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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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清册及债务、收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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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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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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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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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将指定管理人调查财产和债务,确认是否存在恶意清偿或低价处置财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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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符合“诚实而不幸”条件的,法院将裁定启动集中清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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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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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
债务人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并提供财产状况报告、未了结债务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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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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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将组织债权人会议,确定清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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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将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常需30-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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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后,法院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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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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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可先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方案,达成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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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若无法偿还债务,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债务重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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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个人债务清理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
建议根据债务规模、财产状况及偿还能力,优先选择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若涉及夫妻共同债务且非个人挥霍导致,需特别注意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及配偶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