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颁发的毕业证通常由国内责任院校发放,部分项目可同时获得中外双方学位证书。 具体颁发方式取决于办学模式、合作协议及学生是否满足境外院校的毕业要求,核心差异体现在独立法人机构与非独立法人项目的证书归属上。
- 独立法人合作大学(如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直接颁发本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外方合作院校仅授予学位证。这类院校具有独立资质,证书不体现中方母体高校名称。
- 非独立法人合作项目(如“2+2”“3+1”模式)由国内高校(如河北工业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外方院校提供学位证。部分项目需学生完成境外学习阶段才能获得双学位。
- 对口支援或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毕业证由受援高校或学籍所在校发放,注明联合培养信息(如“与XX大学联合培养”),合作院校不单独发证。
- 计划外自主招生项目通常无国内毕业证,仅通过留服认证境外学位证,其效力等同于国内双证,但需注意部分专业可能存在单证限制。
选择联合办学时,务必核实项目备案情况、证书发放细则及语言要求,避免因信息偏差影响学历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