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费计算主要分为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奖励性补偿费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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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及市场评估价确定,公式为: $$ \text{房屋重置费} = \text{宅基地面积} \times \text{区位补偿价} + \text{房屋重置成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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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包括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金额)。
二、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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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根据安置方式确定,主要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公式为: $$ \text{安置补助费} = \text{搬迁费} + \text{临时安置费} + \text{停产停业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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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提供周转房,则临时安置费为0。
三、奖励性补偿费
- 计算方式 :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如自愿迁出、放弃安置权等)。
四、综合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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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以房屋重置费+区位补偿价为基础,确保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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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 :按1:1或更高比例换房,以评估价与安置房价格结算差价。
五、法律依据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标准需符合“公平、合理、居住条件不降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