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起诉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但特殊情况下(如强拆未告知起诉期限)可延长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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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起诉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被征收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征地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例如,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期满后60日起算,或强拆行为发生后从实际知晓之日起算。 -
1年特殊情形
若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如强拆时未书面通知),起诉期限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计算,但最长不超过行政行为作出后20年。 -
复议后的15日限制
若先申请行政复议且对结果不服,需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将丧失诉权。 -
最长保护期20年
针对不动产的行政行为(如征地),超过20年未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无论当事人是否知晓该行为。
提示: 起诉期限是**的“生命线”,错过可能导致败诉,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并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