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5个工作日
关于拟征收公告后开始征收的时间,需结合不同阶段程序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一般流程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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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发布
征收部门需在收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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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与方案制定
公告发布后,需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进行不少于30天的意见征集。补偿方案需经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并公布,再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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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征地实施
补偿方案通过后,方可启动土地征收程序。从预公告发布到正式征地, 最少需要30个工作日 ,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审批流程、补偿协议签订等因素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二、关键时间节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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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与正式征地间隔
法律未明确公告发布后具体何时开始征地,但综合流程要求, 预公告后至少30个工作日 会进入征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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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若被征地对象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需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此期间不计入征地时间。补偿款需在征地前支付完毕,否则可能影响征收进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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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征收时间以市、县级人民政府实际操作为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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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当地具体程序,可参考《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
拟征收公告后通常需 30-45个工作日 开始正式征收,但需以实际审批和补偿程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