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征地坟墓赔偿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基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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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碑墓葬 :无碑土坟1500元/座,无碑毛石坟1600元/座,搬迁补助1980元/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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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碑墓葬 :有碑土坟16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400-3000元/座。
二、地方特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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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 :基本型墓地(含碑墓)600元以内部分由财政补贴,双穴墓奖补500元,三人墓3000元,四人墓5200元;骨灰壁葬、生态葬各奖补1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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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部分县市可能提供额外补贴,如墓碑材料费、搬迁交通补助等。
三、补偿范围
涵盖墓穴迁移费、新墓购置费、搬迁交通及安置等费用,具体金额需结合坟墓类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政策调整确定。
四、法律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补偿需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由省、市制定标准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