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起征点时,申报表填写需根据是否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及发票类型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基础填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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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申报 :超过起征点的销售额需全额填写在增值税主表中,无需分免税与不免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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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政策判断 :若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如季度销售额≤30万元),需在申报表中明确标注免税销售额。
二、不同发票类型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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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在主表第2栏(不含税销售额)和第5栏(应纳税额)分别按3%和5%征收率填写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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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若涉及专票与普票混合,需在主表第1栏(不含税销售额)及对应栏次体现。
三、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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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情况 :若存在增值税免税业务(如疫情期间免税),需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减免项目代码(如0001120602-0001120606),并手工计算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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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填写情况 :仅申报应税收入时,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可空填。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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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 :若未达起征点,系统会自动按1%税率计算税额,无需手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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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验 :填写完成后需核对主表与明细表数据一致性,确保应纳税额计算正确。
总结 :超过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需根据发票类型和税收政策,在主表中全额申报应税收入,并结合免税业务在明细表中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