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超过30万元)需全额缴纳增值税,但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限额仍可免税。关键亮点包括:起征点政策区分按月/按季纳税、销售额含所有应税行为、超额后需全额计税而非仅超限部分。
- 起征点与免税标准: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300-500元),但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免税标准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超出即需纳税。
- 销售额计算规则:所有应税行为(货物、劳务、服务等)合并计算,但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可单独扣除。例如,月销售额12万元中含不动产2万元,剩余10万元仍免税。
- 纳税方式差异:按月纳税者单月超10万元即需缴税;按季纳税者若季度总额≤30万元,即使某月超限仍可免税。
- 征收率优惠: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时减按1%缴纳,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总结:合理选择纳税周期(按月或按季)并动态监控销售额是关键,尤其需注意不动产销售的扣除规则。建议结合自身经营规模提前规划,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