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做账分录需根据交易类型区分处理:销售商品/服务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采购或费用支出则按发票金额直接计入对应科目(如“原材料”“管理费用”)。 若符合免税条件(月销售额≤10万或季销售额≤30万),需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以下是关键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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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与税额计提
销售完成后,按含税收入拆分不含税销售额与增值税。例如收入10万元(税率3%):
借:银行存款 1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3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元。免税时需追加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元
贷:营业外收入 2,912.62元。 -
采购与费用处理
收到采购普票(如原材料5万元):
借:原材料 50,000元
贷:应付账款 50,000元。
支付业务宣传费(发票金额1万元):
借:销售费用 1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元。 -
特殊情形调整
- 退货退款:红字冲销原分录,如退回商品3万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29,126.21元(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73.79元(红字)
贷:银行存款 30,000元(红字)。 - 错开发票:需作废重开,原分录反向冲回后按新发票入账。
- 退货退款:红字冲销原分录,如退回商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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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合规要点
按季/月申报增值税,确保发票信息完整(品名、金额、税率等)。免税政策需主动申请,暂估入账需在申报前调整账实差异。
掌握上述分录逻辑可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定期核对科目余额,必要时咨询专业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