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做账核心是:通过“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记录收入,并按实际业务匹配成本分录,且普通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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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开具普通发票时,按价税分离原则记账。例如,收入1万元(含税),增值税征收率3%,则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购货单位 1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4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1.26元 -
成本匹配
若涉及进货或生产成本,需同步结转。例如采购原材料1万元:
借:原材料 10,000元
贷:应付账款—供货单位 10,000元
销售后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税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的增值税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无需抵扣。期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申报,无需区分销项与进项。
总结: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做账需严格区分收入与税费,成本分录与实际业务挂钩,且增值税处理简单,仅需按销售额计提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