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供暖不热退费的最新规定明确:若室内温度持续低于18℃,居民可申请退费,具体标准为16℃-17.9℃退10%、12℃-15.9℃退50%、低于12℃全额退费,且需通过官方测温流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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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标准与退费比例
供暖期内,卧室、起居室温度需全天不低于18℃。若实测温度在16℃-17.9℃,退还10%热费;12℃-15.9℃退50%;低于12℃则全额退费。非住宅用户温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
申请流程与条件
用户需向供热单位提出测温要求,供热方须在12小时内完成检测并签字确认。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连续48小时不达标方可启动退费,且需排除用户自行改装、极端天气等免责情形。 -
退费执行时间
退费通常于下一供暖期缴费时直接抵扣,或按约定方式返还。部分城市规定供热企业需在6月30日前完成退费通知。 -
例外情况
因房屋保温差、用户私改管道、入住率低等导致不热的,不予退费。热力公司原因造成的停热超48小时,需双倍退费。
提示: 若遇供暖问题,建议先自查阀门、排气,再联系供热单位检测。保留测温记录和缴费凭证,确保退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