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不可保管会计档案(如凭证、账册等),但可保管人事档案等其他非财务档案。这一规定旨在避免财务舞弊风险,确保不相容职务分离。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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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禁止保管
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年度账簿等。因涉及资金流动记录,若由出纳保管可能篡改数据,掩盖收支异常。 -
其他可保管的档案类型
人事档案、行政文件等与资金无直接关联的档案,可由出纳保管。但需确保职责清晰,避免混淆管理权限。 -
核心原因:不相容职务分离
出纳与会计档案保管属于典型不相容职务,合并可能导致监守自盗或财务造假。例如,出纳若同时掌握资金和账目,可伪造支出记录挪用公款。
总结:企业应严格区分出纳与档案保管职责,会计档案必须由独立岗位或档案部门管理,以维护财务安全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