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退款成功后又收到货不退还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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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无合法依据取得利益且已造成损失时,需返还。若消费者在退款后收到原商品,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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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仅当得利人 明知无给付义务 或属于 履行道德义务 时,可免除返还义务。例如,赠品若符合平台规则可保留。
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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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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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主动退还商品或支付等值价款,否则可能被要求承担 违约金、赔偿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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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拒不退还,可能被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强制执行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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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规则限制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退款后需将商品、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若未按要求操作,可能被要求支付赠品价款。
三、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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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协商
立即联系卖家说明情况,争取达成退款或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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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保留退货凭证、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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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纠纷升级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但需承担诉讼费用及可能的赔偿。
建议消费者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处理退款后返货问题,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