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后需立即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不同发票类型处理方式各异: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复印件补救,电子专票可重新下载,空白发票需填报挂失表。未及时处理将面临信用扣分或罚款,关键要 当日行动 并 分类处理 。
发现发票丢失后,第一步是当日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无需登报声明。若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三种情况处理:仅丢失抵扣联可用发票联复印件抵扣;仅丢失发票联可用抵扣联复印件记账;两联均丢失需销售方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电子专票更便捷,通过发票查验平台重新下载即可,或直接联系开票方索取。
空白发票丢失风险较高,需立即报告并填报挂失表,同步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普通发票丢失需登报声明作废,并由开票方重开发票或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盖章确认。若为机动车销售发票,需销售方重新开具并备案。
发票丢失后务必当日行动,按类型选择对应补救措施,避免信用扣分或罚款。电子发票时代建议优先选择电子专票,降低丢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