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完善 五项 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具体如下:
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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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统一、透明、可预期的产权保护机制,确保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平等受保护,激发投资与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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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制度
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破除地方不合理准入门槛,推动新业态新领域开放,降**度**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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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制度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对政策法规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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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制度
建立覆盖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市场信用透明度,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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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制度
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完善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与稳定性。
二、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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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网络升级 :完善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推广多式联运等先进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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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互平台 :构建统一的市场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交互,提升市场运行透明度。
三、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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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劳动力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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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 :完善股票发行注册制,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碳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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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与能源市场 :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建立统一的数据市场;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
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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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标准体系 :完善全国统一的质量分级制度,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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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动医疗服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实现跨省异地协同,提升民生福祉。
五、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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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管体系 :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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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打击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以上五项制度的完善,可以破除地方保护、行政垄断等制约因素,形成高效规范的市场体系,促进全国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