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个工作日
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后的通知时间,综合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流程,主要说明如下:
一、一般情况的通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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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通知时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在收到检验报告后 5-15个工作日 内发出不合格食品通知。 - 对于一般食品,检测、报告撰写及初步核查需一定时间;
- 对于可能危害健康的重点案件,会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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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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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隐患,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抽检单位并启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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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需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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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环节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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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检机构出具报告
承检机构需在收到样品后 20个工作日内 完成检验并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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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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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报告后,监管部门需在 5个工作日内 将结果送达被抽样单位,并责令其采取封存、召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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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跨区域案件,需按省级部门规定协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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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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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省级以上部门需在3个月内向社会公开核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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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经营者若未按要求整改,可能面临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时间节点综合了法规要求与实际操作流程,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