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执法、乱收费、粗暴执法
关于交通执法的十条禁令,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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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证执法、越权执法
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禁止超越权限或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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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
除法定情形外,禁止随意设卡检查、收取费用或罚款,超限超载需有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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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法扣留车船、证件或财物
仅限依法检查时扣留,且需提供合法依据,禁止以证据登记保存等名义变相扣留。
二、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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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尊重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救济权、隐私权,禁止冷硬横推、拖延处理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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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处罚需与教育结合,必须说明理由并开展普法教育,禁止仅罚款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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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粗暴执法、趋利执法
保持文明态度,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或以权谋私,杜绝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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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禁止索要财物、私分罚没款,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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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后执法、疲劳驾驶
需保持清醒状态,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禁止驾驶执法车辆从事非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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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接受贿赂、勾结违法人员
严格禁止索贿、受贿,不得与社会闲散人员勾结绕过法规。
四、完善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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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查实不清就处罚
必须全面调查取证,禁止以诱导、威胁等方式迫使当事人接受处罚,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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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缴分离 :罚款需与车辆卸载等整改措施结合,避免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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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 :建立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保障公共资源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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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违反禁令者将面临吊销执法证、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以上禁令旨在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维护道路安全与公共利益,保障执法公正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