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做假账且涉及贪污行为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节和涉及金额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贪污罪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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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个人贪污数额在 10万元以上 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并 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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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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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在 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处 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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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在 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 :处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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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不满5万元但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可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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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会计行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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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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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或财务报告: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等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 ,对单位处 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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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人:处 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并可能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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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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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30%以上且达10万元以上 :与贪污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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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偷税被二次处罚后再次偷税: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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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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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人 :包括财务人员、主管人员等,依据《会计法》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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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 :除刑事处罚外,还可能面临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四、追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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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罚 :税务机关通过查账、审计等手段发现后,依法进行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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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责 :需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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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据《会计法》等法规执行。
注意 :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事实、金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多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精准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