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出纳的分工核心在于“钱账分管、相互牵制”,通过职责分离实现财务安全与高效管理。 出纳专司资金收付及保管,会计负责账务核算与监督,两者既独立运作又需紧密协作,确保账实相符并降低舞弊风险。以下是具体分工原则与实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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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账分管原则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账目登记,会计人员不得经手现金及有价证券。例如,收款时出纳点钞确认后会计方可记账,付款时会计审核凭证后出纳方能支付,形成双向监督。 -
收付分离与双人经办
收款与付款业务需由不同人员处理,大额现金操作须双人复核。如银行提现需专人审批、出纳与安保共同执行,避免单人操作风险。 -
账务核对机制
出纳需每日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账,并与会计的总账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需与银行对账单逐笔勾稽,差异部分编制调节表,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可追溯。 -
经济活动参与边界
出纳直接处理货款结算、票据交割等实务,但无权调整账务;会计汇总数据并分析,不介入资金实物管理。例如,采购付款需出纳凭会计审核的发票支付,会计再据出纳提供的凭证入账。 -
特殊情形管控
严禁白条抵库、私设小金库,现金盘点需突击进行且由非出纳人员监督。有价证券需双重登记,出纳保管实物而会计监控总值,防止资产流失。
总结:分工原则的本质是构建“执行-记录-监督”闭环。企业需根据规模细化岗位设置,如增设明细账会计分担核算压力,同时利用财务软件自动化核对流程,兼顾效率与风控。定期轮岗与审计可进一步强化制度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