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教学目标的撰写需遵循科学规范,结合核心素养与实践能力培养,具体可从以下五个维度展开:
一、核心素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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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意识 :引导学生感知信息科技在生活中的应用,形成主动获取、评估信息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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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思维 :通过算法、逻辑推理等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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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 :利用数字工具自主学习,探索新技术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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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责任 :树立正确信息伦理,遵守网络安全规范。
二、知识与技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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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如文件管理、图像处理)及办公软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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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编程语言、信息检索与筛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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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如制作演示文稿、分析数据等。
三、过程与方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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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项目式学习、探究式教学培养实践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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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问题解决能力。
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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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学习兴趣,树立信息科技应用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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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责任感与伦理意识,形成积极健康的信息行为习惯。
五、可操作性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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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体 :明确指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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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动词 :使用“制作”“分析”“应用”等具体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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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条件 :限定时间、工具或资源(如“在两课时内使用Power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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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程度 :通过具体成果量化(如“排版合理的演示文稿”)。
示例 :制作图文并茂的演示文稿时,目标可表述为“学生需在两课时内运用PowerPoint软件,完成包含文字、图片且排版合理的演示文稿,素材需自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