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不能 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的社保缴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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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原单位不再缴纳养老保险,个人也无法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导致养老保险缴费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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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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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均无法缴纳。
二、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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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 :若需避免养老保险中断,可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需符合当地户籍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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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影响 :中断缴费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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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待遇 :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社保不会影响医保待遇,但其他险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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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失业期间社保缴纳限制。
北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法继续缴纳社保,但可通过灵活就业等方式解决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