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迁回原籍后可以领取失业金,但需满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缴费满1年等条件,且需通过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或一次性申领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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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外埠城镇职工与北京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回原籍的,可由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随关系划转至户籍地,按原籍标准领取。需提供解除合同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转移。 -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若选择留京或暂不转移关系,可一次性申领失业金。缴费满1年不满5年最高领12个月,满5年以上最长24个月,现行标准为每月836元。需通过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
申领条件与限制
- 必要条件:失业前单位与个人已缴满1年失业保险费,且中断就业非本人意愿(如被裁员、合同到期等)。
- 限制情形:主动辞职、户籍为农村(农民合同工仅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不适用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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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支持全国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平台(如“掌上12333”APP)、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线上办理,或到户籍地社保机构线下提交材料。
总结:北京社保迁回原籍后,失业人员可通过转移或一次性申领享受待遇,关键需符合缴费年限和失业原因要求。建议提前确认原籍政策,避免待遇发放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