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退休规定主要包含退休年龄、条件、办理地点及特殊政策,具体如下:
一、退休年龄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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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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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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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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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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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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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1日后参保,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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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如8年、9年、10年),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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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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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政策
- 职工可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年龄。
二、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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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户籍人员
- 以最后一个参保地办理退休,无需回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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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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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累计缴费满10年 :可在最后参保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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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累计缴费不满10年 :需在户籍地或累计缴费满10年的城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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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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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认定 :女职工现岗位以劳动合同为准,转岗满1年后按新岗位年龄计算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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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申领 :需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总结 :广东省退休政策以年龄和缴费年限为核心,兼顾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及弹性选择,办理地点以参保地或户籍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