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满足在北京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可申领失业金,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限而定,满1年不满5年每月2124元起,具体依缴费年限增加。
-
申领基本条件:外地人在北京领取失业金需同时满足3项要求——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非主动辞职(如合同终止、单位辞退、协商解除等);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灵活就业或个人原因辞职无法申领。
-
发放标准与期限:失业金金额挂钩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每月2124元,满5年不足10年2151元,10年及以上每5年阶梯递增约27元,最高2233元/月。第13个月起统一按2124元发放,最长可连续领取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未领完的期限可接续。
-
权益与注意事项:领取期间由基金代缴医保,保障医疗报销权益;失业金无次数限制,符合条件可多次申领;无需单位开具证明,线上即可办理(如北京人社APP)。需注意,此期间养老保险断缴,退休金核算不受影响,但生育、工伤等保险停止生效。
外地人在京失业后,只要符合参保年限等条件即可申领失业金,金额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阶梯式发放。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及时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同时关注医保延续等关联权益,妥善规划再就业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