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拆迁中,"一宅多户"的补偿主要采取现金补助、产权调换、自愿退出宅基地三种方式。关键点在于:合法继承或历史原因形成的多宅可确权登记,房屋按集体标准补偿但超占宅基地不享受地价补贴;分户家庭可分别计算补偿,合并面积不超过法定标准部分按正常补偿;经营性用房可获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补偿方式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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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补助
- 含宅基地补偿价(仅限合法面积)和房屋重建成本价
- 经营性用房额外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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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 "拆一还一"原则,至少补偿等面积安置房
- 多层建筑可折算总面积,但宅基地面积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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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退出
- 针对合法买卖/继承形成的多宅,给予补偿后收回
- 需经两户主共同签字确认协议
特殊情形处理:
- 继承房屋导致的多宅:可登记为"合法继承人"并获全额补偿
- 历史遗留未分户:按人口数折算安置面积
- 超占宅基地:仅补偿地上建筑物,不补偿超占部分地价
建议拆迁前核实当地最新补偿标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核。涉及多户权益的需共同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