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农村拆迁中“一宅多户”的认定与补偿标准如下:
一、核心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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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地方标准。合法继承、买卖或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多宅,若总面积未超标,可按一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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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
中央以需求为导向,优先推进人口空心村、离城20公里辐射圈村庄及潜力村拆迁,通过货币化安置(如房票换房)、产权置换等方式保障农民利益。
二、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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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认定
以公安户籍登记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户,未婚成年子女分居或达到婚龄无房者可独立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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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的认定
以合法宅基地及房屋为标准,面积不得超过地方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关键依据。
三、补偿与安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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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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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安置 :直接领取补偿款或房票换购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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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 :1:1比例安置房,部分地方提供“平方换楼房”“签约奖励+租金补偿”等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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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入股 :宅基地可转化为集体资产,享受开发分红(生态脆弱区补偿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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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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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继承、买卖或历史原因形成的多宅,若总面积未超标,可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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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部分不予补偿,需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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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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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拆迁类型
- 空心村、离城20公里村庄、工业园/高铁站周边潜力村。 - 人口密集的集聚提升类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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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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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差异化:历史建筑、生态保护区额外补偿,违建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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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保护:鼓励保留宅基地使用权,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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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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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前需确保宅基地及房屋合法,避免因证件不全或违规建设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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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可能因区域发展需求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