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开具在职证明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关键在于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并依法施压。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开在职证明,可采取以下步骤:
- 明确沟通需求:向公司说明开具证明的合法用途(如**、签证等),引用《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单位义务。
- 收集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为后续投诉或仲裁提供依据。
- 投诉与仲裁:若协商无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干预;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后公司仍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在职证明是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不得随意拒绝。遇到阻力时,理性**比被动妥协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