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基数最低标准为每月2420元,缴存比例为5%至12%,具体缴存额由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
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利息自动计入账户并免征个人所得税。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缴存基数下限依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4至2025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仍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缴存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自助查询结息明细及账户信息,操作路径包括“我的账户-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查看明细”或通过小程序“公积金综合服务”模块获取数据。公积金年度调整窗口期为每年7月,若单位需变更缴存比例,可在该时段内通过线上平台申请,最低可调整至1%至4%(需审批)。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确定与北京市社保、最低工资标准联动,确保中低收入职工权益。每年结息后,利息收入将直接增加账户余额,提升职工公积金总量,可作为未来**额度或提取资金的一部分,建议定期核对资金明细以维护合法权益。